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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武汉大学2021年大学生学术科技活动项目招标工作的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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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1-9-19 00:00:00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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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培养单位:
为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庆祝中国共产党建党一百周年,助力学校“双一流”建设,进一步满足广大学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发展需求,营造浓郁的课外学术创新氛围,学校决定开展2021年学术科技活动项目招标工作。具体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赓续百年薪火,矢志科研报国

二、举办单位
主办单位:共青团武汉大学委员会、党委研究生工作部
承办单位:武汉大学大学生创新实践中心、武汉大学研究生会、武汉大学各培养单位、各分团委(直属团总支)

三、活动内容
本届学术科技活动包括:
1.建党百年系列活动
2.论坛讲座类
3.学科竞赛类
4.跨学科交流类
5.学术诚信教育类
6.创新创业类

四、活动类别及具体安排
(一)第十八届“珞珈之春”科技文化节
1.活动时间
2021年4月至6月
2.参与对象
各分团委(直属团总支)、校级学生组织、学生社团
3.活动安排
2021年学术科技活动采用项目化管理方式,由主办单位统筹,各承办单位负责实施。分为以下阶段:
(1)申报阶段(3月中下旬)
  各承办单位按照《通知》有关要求,积极遴选本单位具有特色的学术科技活动,报所在培养单位党委审核同意后,按照申报要求向主办方提交《武汉大学大学生学术科技活动立项项目申请表》、《武汉大学大学生学术科技活动项目申请汇总表》等申报材料(见附件)。各培养单位原则上申报项目不得少于1项,各申报项目的指导老师中至少1名为团委老师或辅导员。
(2)立项阶段(4月中旬)
  在提交申报材料后,主办方秉承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对竞标项目进行甄别筛选,采取专家评审形式,根据活动方案、预期成效、宣传推广和经费预算等方面对项目进行评审,确立精品项目、重点项目和一般项目,并对精品项目和重点项目给予一定经费支持。
(3)实施阶段(4月-6月)
  主办方将对活动项目实行全程管理,对活动实施过程进行指导和监督。各立项单位需在活动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向主办方邮箱递交活动总结、新闻稿、照片等相关材料。
(4)结项阶段(6月-7月)
  主办方将组建项目验收工作组,通过过程考察、答辩验收等方式做好项目结项验收工作,验收考察主要涉及方案策划、活动实施、宣传情况和活动效果等方面。立项项目验收考核结果将会作为全额报销经费和优秀组织单位评选的重要依据。报销集中安排在2021年6月份,各立项单位务必督促项目组及时完成项目的报销工作。
(二)第十六届研究生学术科技节
1.活动时间
2021年4月至12月
2.参与对象
各研究生培养单位、校(院)研究生会、研究生社团
3.活动安排
2021年学术科技活动采用项目化管理方式,由主办单位统筹,各承办单位负责实施。分为以下阶段:
(1)申报阶段(3月中下旬)
各承办单位按照《通知》有关要求,积极遴选本单位具有特色的研究生学术科技活动,报所在培养单位党委审核同意后,按照申报要求向主办方提交《武汉大学大学生学术科技活动立项项目申请表》、《武汉大学大学生学术科技活动项目申请汇总表》等申报材料(见附件)等申报材料。各培养单位原则上申报项目不得少于1项;其中研究生规模较大院系申报项目不得少于2项;各申报项目的指导老师中至少1名为研究生辅导员。
(2)立项阶段(4月中旬)
主办方将组建本届研究生学术科技节项目评审委员会(以下简称“评委会”)。评委会将采取申报材料评分、现场答辩评分等形式,根据活动方案、预期成效、宣传推广和经费预算等方面对项目进行评审,确立精品项目、重点项目和一般项目。主办方将对立项项目给予政策支持,对精品项目和重点项目给予一定经费支持。另,主办方将综合参考往届学科节项目的完成情况,对于以往已立项且未按要求完成项目的研究生培养单位,将酌情减少立项数量或不予立项。
(3)实施阶段(4月-12月)
主办方将对活动项目实行全程管理,对活动实施过程进行指导和监督。各立项单位需在活动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向主办方邮箱递交活动总结、新闻稿、照片等相关材料(whuygbgz@126.com)。研究生工作部根据项目活动实施情况报销活动经费;报销集中安排在2021年6月份和12月份统一办理。按照国家财经经费使用进度的要求,本年度项目经费应在9月30日前使用超过75%,11月30日前全部使用完,使用进度滞后或者额度未满的将由学校予以收回。各立项单位务必督促项目组及时完成项目的报销工作,以达到经费使用进度要求。
(4)结项阶段(11月-12月)
主办方将组建项目验收工作组,通过过程考察、答辩验收等方式做好项目结项验收工作,验收考察主要涉及方案策划、活动实施、宣传情况和活动效果等方面。立项项目验收考核结果将会作为全额报销经费、优秀项目、优秀个人和优秀组织单位评选的重要依据。未通过项目结项验收的培养单位,主办方将学科活动总结中予以扣分并在下一届学科节立项时酌情减少该单位的立项数或不予立项。
(5)总结阶段(12月)
主办方对第十六届研究生学术科技节进行回顾总结,汇编活动成果,制作图文画册及展出资料,深入开展宣传推广活动,并进行学术科技活动优秀组织单位、优秀项目、优秀个人的评选表彰。

五、相关要求
(一)高度重视,积极参与。
学术科技活动是加强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重要载体,是校园文化活动的品牌,各单位要结合自身实际,按照《通知》要求,积极遴选本单位具有历史传承、学科特色、创新突破的学术科技活动进行申报。各单位要尽可能支持学术科技活动开展,在活动经费、奖励政策等方面给予适当倾斜。

(二)精心组织,全力推进。
各单位要从服务学生成长成才的实际出发,制定活动方案,认真策划和组织,确保立项项目有序、顺利、安全开展;要注重引导广大学生积极参与到活动中来,更好地发挥学术科技活动文化育人的功能;活动后,认真做好总结推广,凝练工作经验,及时向主办方报送有关材料。各单位要重视宣传工作,充分利用校园网页、微信公众号、宣传栏等媒体,广泛动员,全面及时报道学术科技活动各项活动的开展情况,积极营造我校科技创新、学术诚信的氛围。

(三)择优遴选,按时申报。
所有申报材料需提交电子版和纸质版。请各单位将申请材料放置于一个压缩包,以“【院系】/【社团】/【学生组织】+学术科技活动申请”命名,压缩包中需包括立项项目申请表(指导老师签字,学院签字盖章)和项目申请汇总表两类文件。活动项目申请表命名规则:以“【院系】/【社团】/【学生组织】+学术科技活动申请类别序号”命名(如文学院申请论坛讲座类的项目,则该活动项目申请表命名为“【文学院】+1”);如有两个及以上培养单位联合竞标,以“【院系+院系+…】 + 学术科技活动申请类别序号”命名(如“【文学院+哲学院】+3”)。活动申请汇总表每个单位只需提交一份,汇总表中需包含单位所有申请活动的基本信息,该文件命名规则为:【院系】+学术科技节项目申请汇总表。每项学术科技活动仅允许申报第十八届“珞珈之春”科技文化节和第十六届研究生学术科技节其中的一类。
第十八届“珞珈之春”科技文化节申报材料请于4月12日中午12:00前上交,电子版发送至邮箱:whudcmsc@163.com,纸质版签字盖章后交至校团委123办公室。
第十六届研究生学术科技节申报材料请于4月12日12:00前上交,电子版发送至邮箱:xskjj2021@163.com,纸质版签字盖章后交至当代楼B405办公室。

(四)联系方式
1.第十八届“珞珈之春”科技文化节
联 系 人:吕龙飞   68772396
联系邮箱:whudcmsc@163.com
2.第十六届研究生学术科技节
联 系 人:黄  啸   87108086
联系邮箱:xskjj2021@163.com

特此通知

附件:(点击“阅读原文”获取)
附件1:武汉大学大学生学术科技活动立项项目申请表.doc   
附件2:武汉大学大学生学术科技活动项目申请汇总表.xlsx

共青团武汉大学委员会
党委研究生工作部
2021年3月29日


武汉大学大学生创新实践中心
来源:武汉大学未来网
排版:代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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